泰安市泰山区傲徕峰路以东、徐家楼办事处灵芝小区(新华)26号楼5单元401室--山东新华机器厂破产清算组所属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傲徕峰路以东、徐家楼办事处灵芝小区(新华)15号楼、22号楼、24号楼、25号楼、26号楼中的39套住宅及配套储藏室房地产资产包
围观数:763转让底价: 35.0374万元 | |
项目编号:SSZC230132H1038 | 保证金: 6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委托方: 山东新华机器厂破产管理人 | 挂牌起止日期:2023-09-08至2023-09-12 | 竞价开始时间:2023-09-08 08:00:00 | 连续报价开始时间:2023-09-14 11: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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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SZC230132H1038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泰安市泰山区傲徕峰路以东、徐家楼办事处灵芝小区(新华)26号楼5单元401室--山东新华机器厂破产清算组所属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傲徕峰路以东、徐家楼办事处灵芝小区(新华)15号楼、22号楼、24号楼、25号楼、26号楼中的39套住宅及配套储藏室房地产资产包 | 转让底价 | 35.0374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3-09-0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3-09-1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结果(万元) | 48.6631 | 备案单位 | |
其它资产具体信息 | |||
详细信息 |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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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3-09-08 |
挂牌公告期 | 3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一次性付款 价款支付要求: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挂牌结果通知单》出具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剩余的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费用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否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资产为山东新华机器厂破产清算组所属位于泰安市泰山区傲徕峰路以东、徐家楼办事处灵芝小区(新华)15号楼、22号楼、24号楼、25号楼、26号楼中的39套住宅及配套储藏室房地产资产包,单套拆分受让。 【特别提醒】 请竞买人务必仔细阅读以下注意事项及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除拍卖文件披露外,竞买人应对拍卖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及相关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2、该拍卖标的相关的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出道路、相邻关系、资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等均现状交付,如有损坏情形,管理人不负责修复。管理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相关配套水、电、暖等可能存在无法正常使用的问题,对此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由竞买人自行处理。用水、用电、用暖、物业管理等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供应单位申请办理并承担费用。供暖按照供暖企业的要求须缴纳配套费和改造费等相关费用。拍卖标的的实际运行状况以交接时的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外观、质量、结构、维修、运行等情况不作担保和承诺。 3、因年代久远,拍卖房产或存在管道生锈、漏水、墙面裂缝、掉灰等情况,具体情况请实地看样后自行评估确认,一经拍卖成交,视为竞买人认可、接受拍卖标的瑕疵及缺陷,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拍卖房产建设年代较早,请竞买人注意房屋使用期限,竞买人自行查询拍卖房产的具体使用期限,竞买人参与竞买即视为已知悉该情况,并愿意承担相关不利结果。 5、竞买人拍得标的后,即承担拍卖标的的检测、维修、维护等方面责任,并承担相关责任风险。因拍卖标的中的各项附属设施、设备年限较长,竞买人拍得后应及时、按时、按期检测维修,防止火宅、漏水、漏电等事故的发生。 6、上述房屋均存在占用或者短期承租情况,请竞买人务必实地查看,竞买人未实地查看房屋而参与竞买的,视为竞买人已知晓房屋现状、他人占有使用情况,即使存在他人占有、使用房屋的情况,拍卖人也并没有隐瞒事实、损害竞买人合法权益。 7、标的资产可能存在查封等权利受限的情形,具体以在相关部门登记的资产权属状态为准,受让方须自行查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标的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8、部分房屋实际门牌号与证载房号不符,本次处置以《不动产权证》记载的房号为准。部分房产无配房,请各买受人注意。其他情况详见山东金桥房估字T2023-TZF028号报告书。 9、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0、竞买人拍得房屋后,拍卖网络平台将收取竞买人软件服务费,具体费用请竞买人提前了解、知悉,以免导致交易失败及其他不利后果。 标的查看联系人:王彬 联系电话:13793849828。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委托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办理标的过户登记手续。标的过户程序,请竞买人自行向落户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项目成交后,委托方仅出具确认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相关部门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标的资产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到相关部门查询并处理。 3、本次房屋拍卖交易应缴纳的税款,买卖双方严格按照税收征收法律规定,各自承担自身应缴纳的税款,税款之外应缴纳的交易过户费用由意向受让方承担。意向受让方成功拍得本次拍卖的房屋、缴纳全部购房款、签署成交确认文件后,拍卖人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及相关税费缴纳。税、费等有关问题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了解确认。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承担标的可能存在的无法进行权属过户的风险和由此导致的任何损失。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和交割,标的存在纠纷或需要恢复原状,由受让方自行解决。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受让方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标的竞得之日起标的发生的价值变动、灭失风险、损失及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要求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不计利息。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无息退回。受让方未遵守上述承诺或不按期付清交易余款和交易费用或放弃受让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报价周期内若无竞买人响应底价,则项目不成交,所有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无息退回。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其他费用后,同意山东产权交易中心在收到委托方出具的划款申请文书后,将相关款项划转至委托方指定账户。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报价方式 | 多次正向 |
处置方案 | 每个标的都单独征集意向受让方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当地政府关于住宅房屋购买过户政策(比如购房学历、户口限制、限购二套房或三套房等)对竞买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竞买人不符合当地购房政策导致房屋无法过户等不利后果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3、优先购买权人:本次拍卖无优先购买权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竞买人,应于拍卖开始前至少3日向拍卖人提交申请,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6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委托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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