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城县人民医院所属报废电梯
围观数:500 我有意向转让底价: 1.3万元 | |
项目编号:SWZC250916 | 保证金: 0.3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
转让方: 武城县人民医院 | 挂牌起止日期:2025-08-18至2025-08-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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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SWZC250916 | 监测编号 | GR2025SD1001802 |
标的名称 | 武城县人民医院所属报废电梯 | 转让底价 | 1.3万元 |
挂牌日期 | 2025-08-18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8-22 |
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 |||
中介机构 | 山东嘉明盛价格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2025-08-10 |
评估结果(万元) | 1.3 | 备案单位 | 武城县财政局 |
废旧物资具体信息 | |||
名称 | 武城县人民医院所属报废电梯 | 计量单位 |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存放地 | 武城县人民医院 | ||
详细信息 |
武城县人民医院所属报废电梯,生产厂家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产品型号:ZDGZ-204,载重18吨,出厂日期:2009年8月,电梯使用年限为10年,该标的已超使用年限。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 2025-08-18 |
挂牌公告期 | 5 个工作日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支付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 是 (放弃或不涉及)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转让标的整体受让,不可拆分。 2、标的资产为武城县人民医院所属报废电梯,生产厂家为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产品型号:ZDGZ-204,载重18吨,出厂日期:2009年8月,电梯使用年限为10年,该标的已超使用年限。 3、本次转让标的数量与质量均以移交时的现场实物现状为准进行交接,转让方对标的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数量、重量和质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4、其他重大事项详见嘉明盛评估字(2025)第1089号价格评估报告书。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及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自行运走全部标的资产。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本次转让按标的现状交接,受让方同意按照标的资产现有状况接收标的;如披露内容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受让方不得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险向转让方及产权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转让方安全管理制度,完成标的拆解、运输、清扫卫生等工作,不得影响转让方正常秩序,相关费用、安全责任以及用工风险等自行负责。标的拆解和转运造成地面、墙体或周边设施损坏的,修复和整平的相关费用和责任由受让方承担,受让资产后须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置。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受让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否则将视为违约;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
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 否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允许 |
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0.3万元。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保证事项 | 受让方应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按规定交纳交易费用。 |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武城县人民医院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文化街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宫有文 | 开办资金 | 2519万元 | |
经费来源 | 其他 | 举办单位 | 武城县卫生健康局(武城县中医药管理局)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内部决策情况 | 其他类型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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